談判方式是指談判人員之間對解決談判議題所采用的方式。外貿談判方式主要有以下兩種:
(一)口頭談判口頭談判是指雙方的談判人員在一起,面對面直接地進行口頭交談協商。這種談判方式的好處是便于雙方談判人員交流思想感情,雙方談判人員隨著日常的直接接觸,會由u201c生人u201d變為u201c熟人u201d,產生一種所謂的u201c互惠要求u201d,因此,在某些談判中,有些交易條件的妥協讓步完全是出于情感上的原因。在一般情況下,在口頭談判中,即使實力再強的談判人員也難以保持交易立場絲毫不動搖,或者拒絕作出任何讓步。口頭談判還可以通過觀察對方的面部表情、姿態動作,借以考察對方的為人及交易的可靠性。
(二)書面談判書面談判是指談判雙方不直接見面,而是通過電傳、電報、互聯網、信函等方式進行商談。這種談判方式的好處在于:在闡述自己的主觀立場時,用書面形式比口頭形式顯得更為堅定有力。在向對方表示拒絕時,書面談判要比口頭讀判方便得多,特別是在雙方已經建立起個人交往的情況下更是如此。這種談判方式還比較節省費用。當然,書面談判也有局限,比如,不便于談判雙方的相互了解,信函、電報、電傳等通信媒介所能傳遞的信息量有限。一般來說,這種談判方式只適用于交易條件比較規范、明確,內容比較簡單,談判雙方彼此比較了解的情況。對于一些內容比較復雜多變而雙方又缺少必要了解的談判,這種方式是不適用的。隨著現代通信事業的發展,通過電話進行談判的形式也逐漸發展起來。不過,在外貿談判中,一般涉及簡單問題或特殊情況時運用這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