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貸國家擔保的業務項目,一般都是商業保險公司所不承擔的出口風險。主要有兩類:一是政治風險,二是經濟風險。前者是由于進口國發生政變、戰爭以及因特殊原因政府采取禁運、凍結資金、限制對外支付等政治原因造成的損失。后者是進口商或借款銀行破產無力償還、貨幣貶值或通貨膨脹等原因所造成的損失。承保金額一般為貿易合同金額的75%至100%。出口信貸國家擔保制是一種國家出面擔保海外風險的保險制度,收取費用一般不高,隨著出口信貸業務的擴大,國家擔保制也日益加強。英國的出口信貸擔保署,法國的對外貿易保險公司等都是這種專門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