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利用外資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相關的政策、法規和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
2、研究擬定全市中長期對外貿易發展戰略和促進國內外貿易發展的措施,指導全市開拓國際國內市場工作。協調我市涉及世貿組織有關事務,指導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3、依照授權,管理全市對外貿易有關工作。組織實施進出口配額計劃和執行進出口招標政策,貫徹落實國家對外技術貿易政策。
4、擬定全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培育和發展城鄉商品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統籌規劃商品市場體系,負責全市商品市場的監測管理工作;研究全市物資流通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并組織實施,優化物資流通結構。
5、負責全市區域性批發市場和上規模的商業營銷設施的規劃布局和專項基金管理;指導全市內外貿業務統計工作,提供信息咨詢服務。
6、依照授權,管理全市涉外經濟活動。負責外經貿企業的登記、報批、發證和年審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參加相關的境內外會展,負責進出口企業、'三資'企業、勞務出口等出國團組的審批和報批;指導、協調貴陽市貿促會的工作。
7、指導、協調全市利用外資工作。研究擬訂全市利用外商投資的有關政策,依照授權,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事項,負責全市投資促進活動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外資統計工作;綜合指導、協調市開發區的有關工作,指導、協調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工作。
8、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全市參與國家對外援助的活動和項目;協調、管理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咨詢工作;歸口管理爭取境外無償援助工作。
9、推進內外貿流通營銷、物流方式的改革,指導連鎖經營、代理制、配送制、貿易運輸、倉儲業的監督管理等工作,促進流通產業現代化。
10、負責全市商品市場的預測,提出調控市場政策的建議;組織實施所負責的關系全市人民生活的部分重要商品儲備和風險基金的管理;負責對拍賣、生豬屠宰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民族貿易工作。
11、負責全市商務行業質量體系認證、達標管理;組織協調科技發展、科技攻關和推廣應用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內外貿信息化工作。
12、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全市商務系統人力資源開發和人才培訓工作;組織商務行業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和上崗執業資格考核及認證工作。
13、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國家商務部、省商務廳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