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標準考察一個國家或地區工業在一定時期內的支柱產業,最終須將一系列準則、原則量化為相應的評價指標。一般的指標體系建立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a.生產率上升率標準
以一定的生產率增長值來反映產業的技術特征。筱原的生產率概念是勞動生產率、資金生產率、能源生產率等諸生產要素生產率的加權平均。在一定時期,產業的生產率增長快,生產成本相應也下降快,經濟效益就比較好,因而加快發展生產率增長快的產業就能較快提高整個社會的經濟效益。其理論內涵就是通過供給變化來反映支柱產業科技含量高、技術創新能力強的基本特征;實際意義就是政府應當優先發展代表先進技術,并具較高經濟效益的產業。
b.收入彈性標準
表示人均國民收入每增加一個單位時對某一產品需求量的變化額。這種對應關系反映在價格不變條件下產業的產品需求增加率與人均國民收入增加率之比率上,收入彈性大于1,說明隨著收入增加,需求增加更快;收入彈性小于1,說明隨著收入增加,需求增長慢于收入增長。顯然,隨著人均國民收入的增長,收入彈性高的產品在產業結構中的比重將逐漸提高,選擇這些產業重點發展,符合市場法則,有助于產業結構演進。其理論內涵是通過需求變化反映產業產品的市場前景,獲得加快發展的依據;實際意義就是政府應當重點支持那些提供國民收入多和收入彈性高的產業。據世界銀行報告統計分析,人均收入從390~1230美元的國家,收入彈性分別為:運輸和交通設備1.91,電器1.45,娛樂1.40,家用商品和服務1.28,香煙 1.20,燃料電力1.15,酒1.08,服裝1.04,食品0.69。
c.產業關聯度標準
反映特定產業在投入產出上對其他產業的前、后向關聯程度。影響力系數和感應度系數大于1的產業才有能力促進和帶動所有相關產業發展。其理論內涵是通過產業間相互作用的關系變化來反映支柱產業對其他產業的直接推動作用;實際意義是政府應當優先扶持那些能帶動其他產業發展的產業。
國家計委政策研究室在《中國支柱產業振興方略》一書中提出了考察我國目前四大支柱產業的九項量化指標:一、工業增加值在GNP中的比重達到5%左右,產值占工業總產值8%左右;二,出口創匯穩定增長,國際市場占有份額上升,行業外貿進出口由凈進口變為凈出口;三、就業人員占全國就業人員總數的比重有所提高,同時在緊密相關的工業部門和服務行業就業人員大量增加;四、行業關聯度高,影響力系數和感應度系數均大于1;五、較高的產業集中度和骨干企業的市場占有率,集約化、社會化的大生產方式,配套協作的企業組織網絡;六、與國際同行業比較,技術比較成熟;七、需求收入彈性高于1,大體在1.5左右;八、經濟效益好,附加價值率一般在25~40%;九、具有高于國民經濟總增長率的、持續的、較高的部門增長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