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家界市酒類產銷管理辦公室(正科級事業單位)
執行國家、省有關酒類商品監督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監督管理全市酒類商品的生產流通;承擔酒類批發、零售許可證的審核申報及標志的核發及年檢工作;負責組織參加國家、省、市舉辦的酒類展銷及促銷活動;依法查處無證生產、銷售和制售假冒偽劣酒類商品等違法行為。市酒類產銷管理辦公室核定財政撥款事業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管理人員實行公務員制度。
(二)市商務局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1、重要商品進出口管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劃,市商務局負責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確定的總量計劃內組織實施。其中,糧食、棉花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實施。
2、外商投資管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市商務局、市經濟委員會等部門擬訂,并聯合發布。
3、境外投資管理。原油、礦山開發等資源類重大境外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境外投資項目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上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市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由市商務局上報省商務廳核準。
(三)市商務局與市公安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公安局負責特殊行業經營許可證的發證工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民用爆破物資、器材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市商務局負責民用爆破物資、器材的倉儲網點布局、爆破技術服務、物流配送、行業管理和行業統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