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便于討論問題,我們首先忽略對外經濟往來,僅就一個u201c封閉型u201d的國民經濟系統進行考察。
在這種簡化的情況下考察國民經濟的再生產流程,顯然,只要生產范圍確定下來,社會產品就是生產活動的成果,收入分配首先就是產品價值的分配。根據所論問題的性質可知:如果沒有其他因素的影響,能夠分配的只是生產出來的社會產品的價值,生產多少,也就分配多少,因而,社會產品的生產總額與產品價值的分配總額在數量上應該是相等的。另一方面,社會產品的使用總額是否仍然等于生產或分配的總額呢?我們不妨這樣分析:不考慮商品進、出口因素,假如核算期內生產出來的社會產品中,有一部分既未用于本期的消費,也未用于實際的消耗或必要的投資,則這些u201c積壓u201d下來的產品就會形成u201c存貨u201d的增加。盡管作為u201c被動積壓u201d結果的存貨增加與作為u201c主動投資u201d結果的存貨增加性質迥然不同,但在宏觀經濟核算的層次上,要對這兩者進行嚴格的識別和計量,有時又是相當困難的,因而,通常只能不加區別地將它們都作為u201c存貨投資u201d來處理,這相當于將積壓的那部分產品也當作使用,當然,這已經不是通常意義上的u201c使用u201d了。從這種核算定義出發,我們看到:國民經濟的三個基本總量即產出總量、分配(收入)總量和使用總量,它們客觀上應該是恒等的。國外有的學者將這種總量平衡的內在機制稱作國民經濟核算的u201c三方等價u201d原理。
它直接表明了生產范圍的大小對于三個國民經濟基本總量的決定性影響。
不過,當我們引進對外經濟往來,也即對一個u201c開放型u201d的國民經濟系統進行核算時,問題就比較復雜了。在這里,生產范圍劃分方式對國民經濟基本總量的影響仍然存在,但是,還有其他一些新的因素也會對有關的經濟總量產生相應的影響,如商品的進出口影響到國內的產品使用總量,對國外的分配、再分配收支影響到本國的收入總量,等等。這就很有可能使得整個國民經濟的產出總量、收入總量和使用總量彼此不等或不完全相等。盡管如此,相對于各種對外經濟因素而言,生產范圍的大小仍然是決定上述三個國民經濟總量的主要或基本因素;u201c三方等價u201d的內在機制在客觀上也仍然發生著作用,只是具體表現形式較為隱蔽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