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過程中缺乏有效的信息溝通。在以往的采購工作中,采購部門作為一個單獨的職能部門,相對獨立地開展工作,與企業內其他部門很少進行直接的接觸,采購人員很少與 銷售人員、技術人員、生產人員和財務人員進行溝通,通常采購部門關心的是 物料的制造和供應,采購人員只是在物料計劃員和 供應商之間起了一個中介入的作用,在兩者之間傳遞信息。一旦某個環節對信息的理解出失誤或者信息的有效流通受到阻礙,就會造成物料的重復采購和資金的積壓。
2.采購工作缺少監督制衡機制。物資采購是直接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掌握著大量的資金使用權,必須有有效的監督措施。但是有很多企業的物資采購往往掌握在一個部門或者幾個人甚至一個人的手里,由一人制定 采購計劃,又一人去采購物資,缺乏有力的監督和 制約機制。長此下去,在采購工作中還會出不正之風,影響企業正常的物資采購工作。
3.企業對供應商的管理有待加強。很多企業的采購工作都存在著一個誤區,認為采購工作就是和供應商搞好關系,然后在這種關系基礎上,與企業需求之間尋求磨合和平衡。其實對企業而言,這種情況是很危險的。在采購行為中,與供應商建立良好的個人關系固然重要,長此以往,就會產生企業對某些特定供應商的依賴,不利于企業尋找新的更好的供應商,不利于企業進行技術創新,也會在企業內部滋生腐敗行為,損害企業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