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設備提前解除監管問題內容:您好!我司是一家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去年1月份從香港公司進口了一臺投資額度內自用設備,是免稅進口的,但是現在發現該設備不能滿足我司的生產需求,公司想把這臺設備退回給香港,用什么方法可以把該設備退回香港?要怎樣辦理手續?如果我司要把該設備提前解除監管需要怎樣辦理手續?該設備的HS編碼是9030820000,如果要提前解除監管的話,是否需要辦理許可證?是否需要辦理商檢手續?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答:若你司想把這臺設備退回給香港,可辦理減免稅貨物退運手續,具體辦理退運和提前解除監管的手續請咨詢主管地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