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8127]
問題標題:臺灣進口暫準進出口電動汽車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我司擬從臺灣總公司進口一輛電動汽車作為展示品(暫準進出口),HS編碼:8703900010,但臺灣沒有和中國大陸簽署ATA單證冊,他們無法提供ATA單證冊,請問我們應該如何操作?我們需要辦理自動進口許可證嗎(O證)?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您應向口岸海關提交相當于稅款的保證金或者海關依法認可的其他擔保,辦理暫時進出口貨物手續。暫時進出口貨物可以免于交驗許可證件,但屬于法檢商品的,應憑《出/入境貨物通關單》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