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4626]
問題標題:贈品出口如何報價?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您好,我司是一家三資企業,出口商品中有贈品出口,贈品也是進料對口購進的,現在出口,價格怎么定?如何按進口價,因為這部分實際也收不到,財務不行,海關能接受低于進口價或無價值申報呢?急,請問該如何處理?非常感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深圳海關
報關員考試答:出口贈品不存在成交價格。根據《審價辦法》第四十五條: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不能確定的,海關經了解有關情況,并與納稅義務人進行價格磋商后,估定完稅價格。企業若掌握同時或者大約同時向同一國家或者地區出口的相同、類似貨物的成交價格,可以向海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