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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海關:電子賬冊中,進料的主料和來料的非主料[130966]
問題編號:[130966]
問題標題:電子賬冊中,進料的主料和來料的非主料,所生產出的制成品能夠以進料出口嗎?
問題內容:我公司是一家從事來料加工和進料對口的加工貿易企業,用一個電子賬冊來監管所有的進出口業務。如果主料、非主料和制成品的產品信息均已備案(含進口料件、出口成品和BOM表)。請問:進料的主料和來料的非主料,所生產出的制成品能夠以進料出口嗎?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 您好!來料加工,是指進口料件由境外企業提供,經營企業不需要付匯進口,按照境外企業的要求進行加工或者裝配,只收取加工費,制成品由境外企業銷售的經營活動。進料加工,是指進口料件由經營企業付匯進口,制成品由經營企業外銷出口的經營活動。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貿易方式。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來料加工保稅進口料件不得串換。因此,來料加工進口的料件不得串換用于進料加工成品項下。具體問題可直接咨詢現場主管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