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2105]
問題標題:外發加工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 我想咨詢一下,A 企業為一家進料加工企業,如果企業訂單忽然增多,自己的工廠無法滿足需求, 經海關備案,將部分訂單外發到外省的B 企業進行加工。 但是 B 企業其中有一個小小的工序還是來不及生產。我想請問一下, B 企業還可以將這套小工序給C 企業幫忙加工嗎? 還是只能由 B 企業自己完成? 如果可以,是不是要作什么手續? 謝謝解答!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不可以,只能由B獨自完成。根據海關總署第195號令第23條的規定,經營企業開展外發加工業務,不得將加工貿易貨物轉賣給承攬企業。承攬企業不得將加工貿易貨物再次外發至其他企業進行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