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0566]
問題標題:暫時進出口復運回國清關事宜
問題內容:尊敬的上海海關,你們好! 我司與美國一家企業簽署了暫時進出口協議,將我司生產的直流電源控制柜運往美國做測試用途。因為當時時間較緊張,故在9月份初,在上海浦東機場以暫時進出口的方式報關出境,運輸方式是空運。現在國外測試完成,需要復運回國內。因為考慮到空運成本過高,且對運輸時間要求不高,故想采取海運的方式復運回國內。請問如果采用海運復運回國,在上海港海關清關時是否可以以暫時進出口的方式順利清關? 另外,當初報出口的時候由于是暫時進出口,復運回國內時候是否是零關稅? 盼給予明確答復,非常感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報關員培訓答:可以海運復運,請提供當時出口報關單,并直接與申報地海關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