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5620]
問題標題:關于屬地申報口岸驗放
問題內容:我公司是欽州一家從事計算機產品生產的企業,目前主要在深圳各口岸進口零部件和出口成品,想了解跨關區屬地申報口岸驗放如何辦理,對企業是否有準入條件?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南寧海關
答:答復意見如下: 一、“屬地申報,口岸驗放”是指符合海關規定條件的守法水平較高的A、AA類企業,在其貨物進出口時,可以自主選擇向其屬地海關申報,并在貨物實際進出境地的口岸海關辦理貨物驗放手續的一種通關方式。 二、深圳關區允許使用南寧-深圳間“屬地申報,口岸驗放”通關模式范圍口岸包括:大鵬、蛇口、惠州、惠東、惠州、機場、筍崗、前海灣保稅港。 三、凡進出口企業擬采用“屬地申報,口岸驗放”通關模式的,需向所在地海關提出書面申請,海關參照海關對企業分類管理標準等對申請企業進行審核,并提出是否同意的書面答復意見。相關申請書及表格請參見海關總署2006年第43號關于實施“屬地申報,口岸驗放”通關模式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