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5722]
問題標題:退運貨物
報關員考試報名問題內容:您好!我司于3月份一般貿易出口鋰電池至香港,已退稅。因為客戶原因貨物一直存放在香港倉庫,現客戶取消項目,拒收此批貨物,現在我們準備退運回東莞。請問,該批貨物無任何品質或規格原因,能按照退運貨物辦理嗎?需要哪些資料?流程是怎么樣的? 盼復!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答:退運貨物是指原進出口貨物因殘損、短少、品質不良或者規格不符、延誤交貨或其他原因退運出、進境的貨物。根據你司所述情況,你司原出口貨物因交易取消需退運進境的情形適用貿易方式“退運貨物”(4561)。你司在辦理退運進境手續時,需向海關提交原進口報關單證、退運證明材料,法檢貨物還應提交《入境貨物通關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