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3274]
問題標題:是否可以從日本郵寄奶粉回國?
問題內容:請問從東京購買自用的明治奶粉是否可以郵寄回國內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日本地震并不影響我國海關的通關監管規定,目前海關并未接到有關禁止入境的通知。根據海關規定: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幣,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人民幣以上的,海關予以征稅放行。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根據總署2010年43號公告的有關規定,所有郵遞進境的物品海關均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奶粉的完稅價格為200元人民幣(千克),從非港、澳、臺地區郵寄入境在規定的限值范圍內最多可以郵寄5KG嬰兒奶粉,但稅額超出50元人民幣的須全額征稅。奶粉的稅率是10%。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個人收寄奶粉,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常通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