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1753]
問題標題:郵寄三部iphone是否不算個人物品?
問題內容:我兩周前從澳大利亞郵寄了3部IPHONE給中國的親戚。3部IPHONE裝在一個包裹里。北京的快遞公司說,這不能算個人物品,海關會認為這是公司物品,需要按公司物品入關,需要非常多的手續,大概3-5個月,我的親戚才能取出來。而且需要交8000塊關稅。這是真的嗎?這幾部手機的確是個人使用。怎樣才能取出呢?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規定,個人郵寄物品進出境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幣,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您郵寄的物品因為超出限值,需要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即委托依法在海關辦理注冊登記的經營單位和報關單位,備齊有關進出口貨物的合同、發票、運單、裝箱單等商業單據以及進出口所需的監管證件等向海關申報,辦理通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