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5542]
問題標題:商品稅則修改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 我們公司上個月在報關過程中有一票稅則號由于制單失誤,錯輸了稅則號,現已結關。我公司此產品在該口岸海一直都是報同個稅則號,而此產品也在總署做過歸類問答。為了稅則號的統一性和正確性,我們發現錯報稅則號后向口岸海關遞交更改申請,并注明此產品已總署做過歸類問答。但是口岸海關退回我們的申請,理由是更改理由不充足,要我們遞交在總署歸類問答的證明或與此產品相關的海關證明。但是這個證明我們企業是哪不到的。我們應如何操作,請老師指導。謝謝!
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報關單修改的有關規定請參閱海關總署令第143號,是否準予修改請以現場海關的解釋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