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4115] 問題標題:關于境內貨源地 問題內容:您好!我是河南鄭州一家外貿公司。想咨詢一下關于報關單境內貨源地的填寫。我們大多數供應商所在地是縣級地區,沒有境內貨源地代碼,所以我們在填寫的時候,會填寫該縣市上一級城市或地區的代碼。例如,我們工廠所在地是鄭州滎陽,滎陽是鄭州一個縣級市,沒有代碼,我們在填寫貨源地時,就填寫:鄭州其他。可是在我們申請退稅的時候,稅局要求我們在報關單:標記嘜頭及備注,這個欄目里,備注上:鄭州滎陽。要求在備注欄,顯示貨物銷售單位增值稅發票上的地址信息。請問,這個欄目可以備注這類信息嗎?或者這些信息可以在報關單的哪些地方體現出來?非常感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海關總署2008年第52號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范》第三十四條“標記嘜碼及備注”欄目的填制規范指出:“申報時其他必須說明的事項填報在本欄目”,因此企業可以將有關必要信息填入此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