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2006]
問題標題:A類企業電子口岸打印不了報關單證明聯,可不可以在海關打印
問題內容:你好,我司在2013年9月2號之前為B類企業,剛剛轉為A類企業,進入電子口岸打印報關單證明聯時提示“非A類企業不得打印”,而外管局已經答復說我司已升為A類,請問這種情況下,我司可不可以在海關打印報關單證明聯?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答:來信收悉,根據《海關總署 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公告2013年第52號》自2013年9月16日起,海關不再為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核定的貨物貿易外匯管理A類企業(以下簡稱A類企業)提供紙質報關單收、付匯證明聯。A類企業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付業務,按規定須提交紙質報關單的,通過中國電子口岸(企業端)自行以普通A4紙打印報關單證明聯(出口收匯或進口付匯用)并加蓋企業公章。企業如需自行打印報關單收、付匯證明聯,需確認其在外匯管理局分類為A類企業。如滿足該條件,可使用電子口岸操作員卡登陸電子口岸瀏覽器版系統,進入相應的出口收匯或進口付匯子系統進行打印操作。如有疑問,可撥打數據分中心客服熱線0592-5653395.謝謝你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