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0224]
問題標題:廣東珠澳跨境工業區報關問題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老師您好: 我司是外資公司,客戶位于廣州蘿崗區,雙方都是以保稅手冊辦理進出口貨物交易之前一直以來由廣東珠澳跨境工業區辦理在跨境海關辦里出口,出境,進境作業,然后轉到廣州蘿崗海關辦理進口作業,但現跨境海關通知,依照海關總署2010年22號文(關于公布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有關管理事宜)中附件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進出口貨物報關單、進出境貨物備案清單填制規范第一段中”特殊區域與境內(區外)之間進出的貨物,區外企業應同時填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向特殊區域主管海關辦理進出口報關手續”通知我司僅能在跨境海關辦理進口業務,不可轉到蘿崗海關辦理進口業務但經我司查詢條例,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珠澳跨境工業區珠海園區管理辦法》第二十條,且據海關總署的解釋: “第二十條 區內企業跨關區配送貨物或者異地企業跨關區到珠海園區提取貨物的,可以在珠海園區主管海關辦理申報手續,也可以按照規定在異地企業所在地海關辦理申報手續。”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珠澳跨境工業區珠海園區管理辦法》解讀政策解讀四:貨物流轉更自由,文中提到”經海關批準,珠海園區企業之間貨物可以自由流轉,企業及時向海關備案。對于異地企業與珠海園區之間的貨物流轉,允許企業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向園區海關申報,也可以直接向異地企業主管海關申報。” 想請問老師,依照海關總署之相關文件規定,我司是否可以維持以前將保稅貨物轉到廣州蘿崗報進口作業懇請回復,非常感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已與主管海關進行溝通,經向主管海關申請,可按照規定在異地企業所在地海關辦理申報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