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1583]
問題標題:自動進口許可證
問題內容:您好!我要咨詢的問題是:現在已接近2009年未,自動進口許可證按商務廳的審批是不允許跨年度批復的,2010年的自動進口許可證只能等到元旦節后才能批復,而2009年的自動進口許可證的有效期注明是2009年12月31日,請問在2010年01月01日開始至01月15日左右這段時間在昆明關區內進口需要自動進口許可證的貨物海關有什么解決的方法嗎?能否先集中申報后現場海關憑報關單核扣數量?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昆明海關
答:您好,您的留言已受理,現答復如下: 根據海關法的規定,涉及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海關驗憑自動進口許可證辦理通關手續,沒有許可證件的不予放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10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 第八條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受委托的報關企業應當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十四日內向海關申報。 如果來函所稱2010年01月01日開始至01月15日無自動進口許可證情況可能出現,建議應商請商務部門盡快發證。 另外,海關對集中報關有專門規定,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16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集中申報管理辦法 》,如果你不符合相關規定,不能辦理集中報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