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2657]
問題標題:一份原產地證可否對應同一票貨物的多份報關單
問題內容:一票貨物只有一份發票、裝箱單、合同,而且都是原廠的發票、裝箱單。但由于該票貨物的發票不止20項,貨物為同一貨物不同型號,需分項申報,但只有一份原產地證且只有總的貨物描述,并無列出各個型號。原產地證上的其它內容與發票、裝箱單一致。應分多份報關單申報,這樣分單申報的每份報關單可否享受同樣優惠?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liangxin86: 您好!優惠貿易項下與非優惠貿易項下進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要求有所不同,須具體區分。優惠貿易項下進口貨物的原產地證書管理要求可見海關總署令第181號,非優惠貿易項下進口貨物的原產地證書管理要求可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條例》(國務院令第416號)。此復。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