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5387]
問題標題:公司注冊資本變更
問題內容:您好,我公司注冊資本已變更,我現要帶什么資料到海關辦理變更呢?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報關員培訓答: 你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127號)第四十五條規定,你公司需提供資料:(一)填寫《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詳見拱北海關網上下載);(二)已變更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商務部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此表背面需加蓋公章和法人簽名后雙面復印);(三)已變更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凡涉及以上證件證面內容變更的,企業均須在辦理完相關部門的變更手續后再向海關申請辦理變更手續,外商投資企業需提供涉及相關證件復印件二份);(四)工商局核發的《核準變更登記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五)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變更批文原件二套及復印件一套、《中華人民共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二份。(以上所指復印件,海關驗核原件,收取復印件)。咨詢電話:0756-8164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