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9226]
問題標題:東盟進口-空運香港轉機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我司有一批從越南空運進口在香港轉機的貨物,目前現場海關要求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香港辦事處在FORM E的原件上蓋章來證明此貨物未在香港加工。先問一下是否有國務院或類似政府機構發過文,對此做法有個具體規定,發文號是多少?。另外這個中國商檢的香港辦事處如何聯系,才能蓋章,因為目前國外客戶和空運公司都無法聯系到該辦事處。謝謝老師。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具體可以見海關總署第181號令。另外,這個規定并不是新規定,而是已經實施好幾年的成熟規定,香港質檢的發證也是有成熟的流程。我關也收到過相當多的香港質檢簽發的未再加工證明。具體聯系方法請詢問下質檢或香港客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