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08010]
問題標題:關于郵寄書籍、化妝品回國的問題
問題內容:我是赴法的中國留學生,近日將畢業回國。有部分個人生活用品想通過包裹的方式郵寄回國,主要是個人學習的書籍和使用過的化妝品,不知上述物品能否入關?是否需要繳付關稅?比例是多少?謝謝!急盼回復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海關總署關于調整郵件中個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稅額的通知》(署監[1994]774號)規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區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下同),免稅額為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區以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免稅額為500元,超出的,僅征超出部分。 在按調整后的限值和免稅額驗放進出境郵件時,對個人收寄的物品,原則上以限值決定是否允許進出境;對單件不可分割的物品,雖超出限值規定,但確屬個人正常需要的,可從寬驗放;對郵運進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規定辦理貨物進口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