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7202]
問題標題:關于進口巧克力
報關員培訓問題內容:您好! 我比利是的朋友,通過快件公司從比利是寄了幾盒巧克力給我,但實際有多小盒我也不太清楚,只知道毛重有22kg.這是給我禮品. 快件公司需要我提供資料報關,但我問快件公司需要提供什么資料,他們也沒有給我說清楚...請問我應該怎樣報關??急急急,...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ampco: 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規(guī)定,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qū)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qū)的物品,每次限制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guī)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xù)或者按照貨物規(guī)定辦理通關手續(xù)。個人物品類進出境快件報關時,運營人應當向海關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快件個人物品申報單》、每一進出境快件的分運單、進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發(fā)件人身份證件影印件和海關需要的其它單證。 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