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9235]
問題標題:假期回國
問題內容:你好,我現在在韓國留學,放假回國的時候想把從中國買的筆記本電腦一起帶回去,但是當時來韓國的時候征稅的條款還沒有實施,沒有填寫申報表要怎么辦啊??還有就是在免稅店購買的物品也計算在內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相關規定,一、復帶進境的個人物品應在出境時向海關申報,再次進境時海關憑出境申報單驗放,準予復帶進境。實際通關時請如實申報,以現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二、您進關前在免稅店購買的物品視同境外攜帶的物品,與您境外攜帶的其他物品一同合并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