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8921]
問題標題:自用物品帶回國
問題內容:你好。我的妹妹今年8月分去美國留學,想在圣誕節假期回國,她在美國買了ipone、蘋果電腦(送了ipad)、但是全是自用的。。請問要征收關稅嗎?如果要征收稅率是多少?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因筆記本電腦、手機均屬于國家規定的不予免稅的20種商品之一,所以需要繳納物品進口稅,經查筆記本電腦稅率為20%;手機稅率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