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0607]
問題標題:關于往返香港手機等物品報關的問題
問題內容:我打算圣誕節的時候從上海乘飛機去香港,因那邊朋友盛情邀請共度元旦,為了不違反一次入關不超過七天的規定,計劃在12月30日會中途出關去深圳一次并當日返回香港(算第二次進關)。那么我最初從上海攜帶去香港的手機、相機等需申報的物品及申報單都必須在我從深圳出關的時候隨身攜帶么?當日從深圳返回香港的時候這些物品是否需要重新申報呢?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報關員培訓答:對于旅客隨身攜帶進(出)境,并復帶出(進)境的原有個人物品,海關并不征稅,按暫時進出境方式辦理有關手續。請在進(出)境時向海關申報,出(進)境時憑原進(出)境申報單予以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