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2855]
問題標題:問題編號162658(續)
問題內容:您好!繼昨天我問過的問題編號162658之后,我想再請教一下:1)我們海運這對音箱去美國家中是否可參照您們網站上所示的“公民==》旅客行李物品==》海運分運行李的通關==》辦事程序==出境”為辦事依據?2)如果是的話,該辦事依據中寫到“旅客必須委托經海關核準的非貿代理報關公司(名單附后)辦理”,該鏈接是:http://shanghai.customs.gov.cn/tabid/6592/Default.aspx?PageContentID=1116,但我找不到該份名單附件,可否發個鏈接給我呢?3)如果現在政策有變更或更新的話,我們可以跳過代理自己直接辦理單證嗎?如果可以的話,我們是不是直接在“辦事表格”中下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填寫后交給海關辦理通關呢?4)除了這份申請表,就僅僅出口這對音箱,海關還需要什么單證、發票、或其他證明嗎?非常感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旅客以分離運輸方式運出行李物品,應當在出境時向海關申報,經海關核準。分離運輸行李物品運出時,旅客應持本人身份證件、有關申報單證等到物品進境地海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驗放手續,具體以進境地海關審查驗核為準??蛇\的物品包括一般的生活用品以及家具等安家物品,以自用、數量合理為限。通關中的具體問題,旅客可向海關相關現場經辦關員咨詢。具體分運行李運輸問題,還是請咨詢海運行李監管的主管海關——上海海關現場業務二處,電話021-55036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