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2685]
問題標題:攜帶iPhone手機回國
問題內容:您好,麻煩問您個問題。在加拿大留學過年回國,想買3部iPhone手機回國送親人,是否超出自用范圍?如果3部超出帶2部是否屬于自用范圍?手機大概價值1400元。如果上稅2部和3部上多少?需要走什么程序? 是在機場繳納么?謝謝您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旅客攜帶手機入境的話,請填《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選擇申報通道向海關申報,辦理繳稅及驗放手續。進口稅=完稅價格*稅率,手機稅率10%。在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可以按個人物品方式通關,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以現場解釋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