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7711]
問題標題:自國外回國探親能否攜帶自用的IPAD三代?是否需要繳稅?
問題內容: 我的女兒女婿下個月要從美國回國探親,為便于與各自所在的公司聯絡,兩人均需各自將自己自用的IPAD三代帶回國,請問是否需要繳稅?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 第54號公告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IPAD稅率10%)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如您在通關中遇到問題,也可直接咨詢12360熱線。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