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類型】其他部委文件【內容類別】進出口貨物監管類
【文 號】商務部、海關總署2003年第36號公告【發文機關】商務部、海關總署
【發布日期】2003-11-29【生效日期】2003-11-29
【效 力】[有效]
【效力說明】
根據《關于變更2003年第36號《公告》附件部分內容的通知》(內部明電68號)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公告
2003年第3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的有關規定,為維護良好的對外貿易秩序,營造公平貿易環境,應進出口行業的要求,在有關行業組織協調的基礎上,自2004年1月1日起,對檸檬酸等36種商品試行出口預核簽章管理,目錄見附件1。該目錄將根據行業的發展的情況,在有關商會申請的基礎上,由商務部會商海關總署進行調整并對外公告。
對列入《出口預核簽章商品目錄》的出口商品,以一般貿易、來料加工裝配貿易、進料加工貿易和出料加工貿易方式出口的,出口企業到海關辦理出口報關手續時,須持經進出口商會簽章后的合同,未經簽章的出口合同海關不接受申報出口。海關在審核簽章的出口合同時以商品編號為準,商品名稱只作為參考。
各進出口商會應本著方便企業出口、促進行業發展的原則,嚴格按照《出口商品預核簽章操作程序》(見附件2)辦理。
對于偽冒出口商品預核簽章出口的企業,海關和商會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特此公告
附件:
1、《出口預核簽章商品目錄》
2、《出口商品預核簽章操作程序》
3、《出口商品預核簽章商會聯絡員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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