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人事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印發u201c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u201d和u201c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u201d的通知(人發〔2002〕70號),對原有國際商務職業資格制度進行調整,將國際商務職業資格劃分執業資格和從業資格。成立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下設考試辦公室。負責考試日常管理工作??紕展ぷ饔扇耸虏咳耸驴荚囍行暮屯饨涃Q部培訓中心共同負責。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9月。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