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商品是指在國內跨境平臺購買商品,例如網易考拉、豐趣、洋碼頭等。
進境郵遞物品是指外國(地區)郵政企業經郵政網絡承攬的,使用萬國郵聯規定單式并交由中國郵政在我大陸地區投遞的物品,包括親友間寄送的物品等。
進境旅客行李物品是指個人出國后,回國時把境外獲取的自用物品帶進來。(須注意的是:出境居民旅客需復帶進境的單價超過5000元的旅行自用物品應當在出境時填寫《申報單》如實申報)
完稅價格=貨物零售價格+運費+保險費
郵遞物品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
一、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
二、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
三、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四、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簡析:
郵件超出規定限值,可以按照海關規定辦理通關手續。您可以選擇委托代理報關企業以貨物方式報關或聯系承運方辦理退運
其他參考個人郵遞物品需在個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旅客攜帶和個人郵寄中藥材、中成藥出境的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12號),個人郵寄中藥材、中成藥出境,寄往港澳地區的,總值限人民幣一百元;寄往國外的,限值人民幣二百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61號)
個人自用進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規定數量以內的,海關予以免稅驗放:
(1)單行本發行的圖書、報紙、期刊類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冊(份)以下;
(2)單碟(盤)發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盤以下;
(3)成套發行的圖書類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
(4)成套發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
但是載有下列內容之一的印刷品或音像制品是禁止進境: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攻擊中國共產黨,詆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
(五)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六)宣揚邪教、迷信的;
(七)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八)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九)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十)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一)國家主管部門認定禁止進境的;
(十二)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