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9428]
問題標題:出料加工
問題內容:關員老師,您好!品名:6000個鍛造合金鋼毛坯(20Cr) (圓柱形鋼錠)出口到高雄去做初加工成零件毛坯(不規則圓錐形)然后再進口回來做進一步機加工處理才能使用。用途:主要用棉花收割機的零件 能否按“出料加工”進出口? 出料加工是否不用在企業當地海關進行備案? 可以直接在口岸海關進行申報出口即可?進口回來是否是按照加工費部分進行上稅即可?多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出料加工無需備案手冊,直接向現場海關申請,是否批準以其解釋要求為準。復運進口時按照加工費計征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