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出口合同收匯索賠階段的防范措施 (1)發現收匯困難,業務員要及時上報公司領導進入預警程序。 (2)及時采取緊急補救措施 ①財產保全貨物:通知承運人停止交貨、留置貨物;或者及時聯系協作公司在目的港照料貨物。
②減損措施:如保護貨物、及時清關、及時檢驗、易腐霉爛貨物的及時變賣處理等。
③行使合同履行抗辯權:扣減相應的貨款或貨物;中止履行,行使中途停運權等。 ④及時通知:如不可抗力、遲延催告、發生保險事故、解除合同等。 ⑤證據保全:對沒有采取紙面證據的合同訂立、變更、履行證據進行靈活補救等。 ⑥如票據丟失要采取及時掛失等。
外貿知識⑦必要時,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⑧必要時,依法申請公安機關扣留或禁止在國內的債務人出境等。 (3)索賠過程中要善用“保留索賠權利”。 (4)注意對調解協議設定生效條件。 (5)產生糾紛后協商解決時,正確選擇索賠對象,必要時咨詢專家或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