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提案、保密、綜治、績效目標考核和后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政府督辦事項的落實以及重要文件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
(二)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干部人事、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有關商務系統干部教育培訓、人力資源開發工作;組織全市內外貿專業技術職務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評定、考核認證、管理等工作;負責市商務系統出國人員審查工作, 負責局黨委的日常工作。
(三)財務處
負責財務運行狀況的監測、分析工作;承擔各項業務資金和各類專項資金的具體使用和管理核算工作;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的會計制度制定和執行;負責機關的財務工作和內部審計工作。
(四)法規綜合處
負責監測分析商務運行態勢,完善市場監測體系;承擔商務運行統計、分析和信息化工作;組織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重大問題的調研工作;負責商務法律、法規的研究和商務相關的行政復議及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地方性法規立法前期調研和申報工作;負責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工作;負責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查及備案工作;監督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法律、法規宣傳和培訓工作。
(五)市場體系建設處(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研究制訂規范和完善市場體系建設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指導商業體系、城市商業網點、社區商業發展、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規劃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牽頭組織規范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推動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業態加快發展。
負責牽頭協調全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的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參與組織打擊流通領域侵犯知識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負責拍賣、典當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舊機動車交易、二手車交易和舊貨流通行業等的監管工作。
承擔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市場運行監管處
貫徹執行《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貴州省生豬屠宰管理辦法》;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監管工作,確保食肉消費安全;認真落實全市屠宰場設置規劃,維護正常的屠宰秩序;協調行業的內部關系、整頓規范行業秩序,維護公平競爭;依法查處違反《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定的行為;負責酒類流通監管工作,加強酒類流通環節的管理;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須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
(七)商貿服務管理處
負責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擬訂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及行業管理標準,履行行政許可相關審批職能,開展行業分等定級及服務品牌評定等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作。
(八)物流處(市現代物流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制定和落實全市現代物流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協調物流園區、物流中心和重點物流項目的規劃建設;推廣現代物流技術、信息化技術和標準化建設;組織認定市級重點物流項目和重點物流企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物流統計和物流信息發布工作;會同相關部門落實監管相關物流發展資金預算和使用;指導物流行業相關中介組織開展工作。
承擔市現代物流業發展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對外貿易處(市外經貿口岸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對外貿易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的制訂和落實;負責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和服務貿易、加工貿易及公平貿易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對外貿易統計及綜合分析,并針對運行中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組織指導企業參加國內外各類對外貿易促進活動;會同相關部門落實和監管好國家、省、市外經貿發展資金的使用。
承擔市外經貿口岸協調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外國投資管理處
負責利用外資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目標計劃的制訂、實施和考核;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和加工貿易的審批、申報、管理、統計、分析和協調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入駐市政務大廳的審批業務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投資促進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實施;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后期管理、協調服務及聯合年檢等工作。
(十一)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處
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工程承包、對外勞務合作的初審、申報、組織實施和協調服務等工作。
(十二)離退休干部處
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十三)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四)監察室
負責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