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擬訂全區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起草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文件、報告和領導講話及綜合性匯報材料;組織農村工作的綜合調研和各項專題研究;預測、檢測 農村經濟運行情況,總結、推介農村先進典型,負責對口市委農村工作部(市農辦)、區委辦、區政府辦的綜合信息工作;負責新聞宣傳、網絡宣傳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u201c三農u201d 工作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協助部(辦)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開展農村基層反腐倡廉教育,負責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負責抓好貫徹執行黨的農村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查處農村基層違紀黨員;負責對農村工作部重要工作部署的督辦與檢查;承辦會務、文電、保密、政務和電子政務信息、文書檔案、接待、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負責辦 理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交辦的重大事項和人民群眾來信來訪;負責文明衛生、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本部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擬訂新農村建設發展規劃;提出新農村建設政策建議;負責全區新農村建設和農村全面小康建設的組織、協調、綜合、指導工作;抓好新農村u201c百村示范u201d和u201c百村幫扶u201d工作;組織開展新農村建設考核;總結推廣新農村建設典型經驗;承擔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究擬定全區農村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擬定農村能源建設標準;指導農村能源開發利用和農村節能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沼氣生態農業建設和農村燃氣燃具管理,推廣新能源技術、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