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9001]
問題標題:內銷手冊如何操作?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您好! 我司是珠海保稅區企業,由于是公司在做試驗階段,試驗產品由兩項原材料購成,一種在國內(上海)購買的,另一種原材料是從境外購進,我司想向海關申請備案加工手冊,在申請辦理備案加工手冊過程中,我司先把境外一種原材料用一般貿易征稅方式先征稅,就等于,申請的加工手冊的原材料都是從國內購進的?這樣我們還可以辦理加工手冊嗎?我們的材料用哪個方式報關進入加工手冊?試驗產品如如何辦理出區(或出境)報關手續? 如果我司境外的原材料先不征稅,直接報關進入加工手冊,我們試驗產品又如何辦理出區(或者出境)報關手續?期待您們回復!感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問題一:貴公司試驗產品,如原材料為一般貿易完稅進口和國內購料的,為簡化海關手續,可不辦理加工貿易手冊,加工為成品后以一般貿易出口。問題二:境外原材料保稅進口,可辦理加工貿易手冊,加工成品后以加工貿易方式出口,但應注明國內采購料件數量及比例。具體手續請向主管海關咨詢辦理。